离婚诉讼

离婚诉讼

传统婚姻家庭诉讼案件是我们的主要业务之一,目前占据业务总量的50%以上,包括了离婚、离婚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、遗产继承、分家析产、同居纠纷等。
对当事人而言,内心都不愿意因为离婚、遗产继承、分家析产闹到法院。但是很多时候,发生家庭纠纷后,双方对于协商解决矛盾的分歧较大,无法达成共识,无奈之下一方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解决家庭矛盾,而在法院诉讼时选择聘请律师,也是很多当事人的首要之选。
律师在接受委托、听取当事人陈述后,对整个案情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,掌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,在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法规,对僵持局面进行客观判断后,可与对方联系进行诉前调解。一方委托律师,对另一方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的压力。虽然另一方知道迟早会上法院,但真正面对律师及法院时,其内心也是会产生震憾的。因为与律师谈不成,下一步无疑就是上法院打官司。因此,律师的出现,可以使另一方产生心理压力的同时,客观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,反思自己的要求是否合理。一般一方在请律师后,另一方也会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事宜,或听取父母、亲朋的意见,作好与律师面谈或诉讼的准备。
我们提倡诉前与对方进行调解协商,一是尽量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矛盾,二是对对方的态度及客观情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,得出一个对委托方较为客观公平的判断结果。
在诉前协议的同时,作为律师,我们会做好诉讼调查取证的收集和排序工作,完全寄希望于诉前调解并不现实,要作好更远的战斗准备。一旦诉前调解不成,我们就可代领当事人上法院立案,将已准备好的诉讼证据材料递交至法院,准备开庭。
一般而言,我们的当事人在诉讼整个阶段的心态有三个转变:请律师前后、立案前后、开庭前后心态都会有变化,变化会趋于理性,趋于现实。谈判成功的可能性也会随着阶段进展而增大。
出于为委托人着想,我们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协商解决矛盾的机会。律师代理案件不仅是唇枪舌战,更是一场心理战。谁的心态更沉着、谁的目光更犀利,谁能不失战机地把握对方的心理变化,谁就可能在诉讼中为委托人争取更多主动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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